海口网5月23日消息(记者陈捷)5月23日,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公告,即日起至9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,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促进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。
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、财税、金融等政策支持,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引导多主体投资、多渠道供给,坚持“谁投资、谁所有”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企事业单位、园区企业、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主体均可以参与发展。符合发展要求的项目将列入海口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计划,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、运营可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、低息贷款、民用水电气价格等土地、财税、金融政策支持。
征集项目类型包括居住存量房屋、非居住存量房屋、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、产业园区配套用地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。
居住存量房屋,包括城区、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存量居住房屋房源,以及政府、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、直管公房、周转用房、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、城市更新安置剩余闲置住房等。
非居住存量房屋,包括城镇、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且闲置、低效利用的商业、办公、旅馆(酒店)、厂房、仓储、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。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的厂房、仓储等非居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,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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