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市应急管理局
关于聘请第三方策划组织海南省第一联防区
森林灭火联合扑救综合应急演练工作的公告
根据《海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<海南省森林防灭火联防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琼森防办〔2022〕15号)要求,按照远近结合、优势互补、方便工作、齐头并进的原则,海口市、文昌市、定安县、澄迈县、临高县五市县(以下简称“五市县”)划分为海南省森林防灭火第一联防区。为加强区域联动合作,检验海南省第一联防区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,切实提高森林火灾扑救水平,全面提升第一联防区森林防灭火应急保障能力水平。2023年海南省森林防灭火第一联防区轮值单位海口市应急管理局,拟定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“青山行动-联合2023”海南省第一联防区森林火灾联合扑救综合应急演练。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我局决定聘请社会服务机构,协助策划组织2023年海南省第一联防区森林灭火联合扑救综合应急演练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“青山行动-联合2023”海南省第一联防区森林火灾联合扑救综合应急演练
项目资金:20万元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本次综合应急联合演练主要内容包括:应急策划、数据收集、方案编辑优化、桌面演练、预演、正式演练实施、音视频采集、记录片设计与制作。现场布置及搭建:主观摩台(不小于12米*8米,含桌椅等)、现场各演练区域模拟搭建、led屏(不小于8米*4米)、现场扩音设备等。
(二)投标方需采用先进的应急理念和管理体系,为本次应急演练提供详细策划方案明确演练策划流程步骤、思路、内容,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机制、人员配置。提供的演练方案应包含实施方案、演练科目、演练脚本、演练时序图、观摩手册等内容。
(三)投标方需做好演练前各级参演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的协调联络以及演练过程中的对接配合工作。
(四)投标方需完成演练现场的视频直传及录播工作,并作为素材存档和编辑入演练纪录片。
(五)投标方在应急演练前需为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提供至少1次的相关演练指导、培训服务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具备策划组织应急演练能力的企业(组织过省级应急演练的优先)。
(二)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三)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( www.creditchina.gov.cn )的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 www.ccgp.gov.cn )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的供应商。
四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
(一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二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含法定代表人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加盖公章,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;
(三)工作方案;
(四)过往策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相关案例;
(五)报价清单;
(六)提供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(加盖公章)。
五、提交材料方式
(一)提交地点:现场提交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南3058室,通过邮箱和邮寄等方式提交及不按要求装订成册的,我局不予接收。
(二)提交时间:自发布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(2月16日下午17:30前)提交,逾期递交材料的,不予接收。
(三)密封方式: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,加盖单位公章;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,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企业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。
联系人:张先生(电话:68621671)
工作时间:上午:8:30—12:00 下午:14:00—17:30
海口市应急管理局
2023年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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